根据《永利集团研究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7号)、《永利集团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1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制定各学位点、公司产品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的通知》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304.cam永利集团公司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
组长:徐伟
副组长: 邝绮琳、曾祥坤
成 员: 张孝文(辅导员)、武威(研究生工作秘书)、伍强(导师代表)、李锋(导师代表)、王小莉(导师代表)、许健升(研究生代表)
二.评审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质优良;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4.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5.所有课程单科成绩均须及格;
6.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无资格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
1. 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 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 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 参评学年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5. 因中期考核或学位论文答辩不通过导致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四.评审办法
(一)总体流程
1.评审细则制定; 2.学生自主申报; 3.培养单位审核;
4.硕士点评审; 5.学校审定; 6.推荐名单上报。
(二)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分三档进行奖励:一等奖为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档为每生每年2000元。(如奖励标准有调整按最新标准执行)。具体的名额分配以学校下达的分配指标为准。
(三)一年级学生评分标准
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进行评审推荐。总成绩的计算综合考虑初试、复试成绩和第一志愿三个方面,总成绩计算如下:
总成绩=(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总成绩/报考专业对应的初试科目总分)×100×60%+(复试科目总成绩/复试科目总分)×100×40%+第一志愿附加分
(1)复试科目总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复试成绩
(2)第一志愿附加分
第一志愿附加分用来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公司的同学。计算方法为第一志愿报考附加分为3分。
(3)如果出现分数相同而无法确定等次的情况,则考虑本科在读期间所得的业绩(如:如学业成绩、公开发表论文、课题、著作、文学创作及各种荣誉)。如果出现破格录取的,一律归在三等奖。
(四)二、三年级学生评分标准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采用计分的方式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评分,同等条件下,按计分由高到低排名依次确定一等、二等和三等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单。
计分方法如下:
总分=思想政治得分+学业成绩得分+学术成果得分+综合素质得分
1. 思想政治评分(满分10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恪守科学道德,无学术不端行为。
2. 学业成绩评分(35分)

课程一般指的是独立开设的理论基础以及专业课程,对于专业英语、文献阅读、讲座类以及实践类等目前未独立开设的课程成绩只做参考,不纳入学习成绩分值的计算。
若课程成绩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合格”等级计分,按相应等级进行折算:优秀90分、良好80分、中等70分、合格60分。
3. 学术成果(30分)
学术成果作者第一单位必须为永利集团,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其它情况均不计分。
同等条件下,研究生是唯一作者或是第一作者优先。
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材料不可重复申报使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自动获评研究生学业三等奖学金。
同一成果可以在多个部分得分的,不重复计算,只计算一次,但按最高分的计算。参与评奖的科研成果均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学术成果认定以科研处相关文件规定为标准。统计截止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
(1)论文
表一:学术论文计分标准(单位:分/篇)
注明:
论文摘要、会议综述(对会议本身的报道,包括组织、过程以及主要内容等)、活动报道等非学术性文章皆不计分。
SCI分区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为依据(按大类分区),北大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发布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依据,南大核心期刊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的《CSSCI来源期刊目》及其扩展版为依据,CSCD核心库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核心库)》为依据。
论文收录以法定机构的报告为准,同一论文被多种系统收录时,以最高分值计算。
类型的论文最多按1篇计算。
类型①②③④录用(尚未发表)的论文按表中相应分值的60%折算,类型⑥录用(尚未发表)的论文不计算分值;已发表(含具有DOI号的在线预印版)但尚未获得相关检索的论文按表中相应分值的80%折算。剩余的分值待论文正式发表或检索后,可用于下一次的奖学金评审。
预警期刊不参与计分,详情见:关于执行对《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试行)》有关决定的通知-广师大〔2021〕283号。
(2)在读期间独立主持或参与纵向科研项目
表二: 纵向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注:
若同一项目的级别发生变更,应扣除该项目此前所获分值。例如,某一项目在2020年被评为校级并用于奖学金评审,同一项目在2021年被推荐为省级,则该项目所获分值为20-3=17分。
主持或参与的课题项目以相关部门的立项通知文件为准。
研究生是项目主持人,按照分值的100%计分;研究生在项目参与人员中排名前三,按照分值的20%计分;研究生在项目参与人员中排名4~6,按照分值的5%计分;其余情况均不计分。
(3)学术著作
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只计前2名)出版教材,且已经公开出版,出版学术专著、译著计15分,出版教材计10分。
参与编写教材或学术专著,且已经公开出版,独立篇章(10000字以上,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分工说明为依据),计2分。
(4)知识产权
表二:知识产权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注:
同一发明创造同时申请几类专利的(例如,同时申请PCT发明专利与国家发明专利),以就高原则计算得分,不重复计算。
以上科研成果的认定,均以学校科研处规定为准,均需提交原件审核,并提交复印件(如果是论文,提交封面、目录、论文原文复印件)。

4. 综合素质(25分)
1)获得校级及以上学科技能竞赛奖项
表三:科技竞赛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2) 获得校级及以上各种荣誉称号
每获一个省部级荣誉计15分,每一个市厅级荣誉计10分,每获一个校级荣誉计5分。相同名称的荣誉只计最高级别分值,二级学院所颁荣誉不计在内。校级指公司党委、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团委等党政部门和群团组织
说明:
表三中的竞赛分值是指组织单位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竞赛,如果是由相应级别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按分值的60%计算。
通常情况下,第一梯度、第二梯度和第三梯度分别对应的是一等奖(金奖)、二等奖(银奖)和三等奖(铜奖)。对于有设特等奖的,则第一梯度对应的是特等奖,第二梯度对应的是一等奖,第三梯度对应的是二等和三等奖。
同一成果按最高分值计分,各级别不重复计算。(对成果的“同一性”出现争议时,由导师出具相关说明材料,并交由评审委员会审核。)
团体获奖中排名第一得此项得分,第二名到第四名为此项得分的40%,第五名到第七名为此项得分的10%。
3)参与社会服务
表四:社会服务分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注明:
所有社会服务加分均需提供相关材料佐证。
竞赛级别的认定,均以学校科研处规定为准。
同类别中若提交了多项可计分的社会服务材料,只按1项计分;不同类别的社会服务分可累计。
综合素质的最终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

未尽事宜由304.cam永利集团研究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04.cam永利集团
2023年9月15日